第202章 儿女婚事 喜忧参半(1/5)

一九八八年春天,青山屯迎来了两桩婚事。

一桩是林海的。

这小子去年就念叨要结婚了,对象是莫日根的孙女乌娜。

乌娜比林海小两岁,从小一起长大,算得上是青梅竹马。

林海十八岁行成人礼那年,乌娜就偷偷给他绣了个荷包,上面是两只鹿,寓意“路路顺遂”。

这几年,两人一起在护林队工作,一起上山巡护,感情越来越好。

另一桩是倪丽华的。

她在省城经营直营店,认识了一个叫陈志远的年轻干部。

陈志远是省外贸公司的科长,负责山货出口业务,跟倪丽华工作上有往来。

接触多了,两人互相欣赏,慢慢走到了一起。

陈志远今年三十,比倪丽华大五岁,人稳重,有见识,对倪丽华很好。

按说两桩都是喜事,但曹山林和倪丽珍心里,却是喜忧参半。

先说林海这头。

鄂伦春和汉族通婚,现在不算什么新鲜事了。

改革开放这些年,民族政策放宽,屯里已经有好几对这样的夫妻。

但真轮到自家儿子,曹山林还是有些顾虑。

“丽珍,你说林海和乌娜,合适吗?”晚上躺在炕上,曹山林问妻子。

“有啥不合适的?”倪丽珍说,“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,知根知底。

乌娜那孩子,我看着她长大的,懂事,能干,心眼好。

再说,莫日根大叔对咱们家有恩,这门亲事,是亲上加亲。”

“我不是说乌娜不好。”曹山林翻了个身,“我是担心……生活方式,文化差异。

咱们是汉族,他们是鄂伦春。

虽然现在都差不多,但有些习惯,有些规矩,不一样。”

“有啥不一样的?”倪丽珍说,“乌娜从小在屯里长大,上的是汉族学校,说的是汉语,穿的是咱们的衣服。

跟汉族姑娘没啥区别。

再说,林海也会说鄂伦春语,懂鄂伦春的规矩。

两个人互相理解,互相尊重,就行了。”

“那……那婚礼怎么办?

按汉族的办,还是按鄂伦春的办?”

“按两家的规矩办。”倪丽珍早有打算,“接亲按汉族的,拜堂按鄂伦春的。

酒席两家一起办,在合作社院子里摆。

热热闹闹的,多好。”

曹山林想想,也是这个理。

时代变了,老规矩也该变变了。

再说倪丽华这头。

陈志远这个人,曹山林见过两次,印象不错。

有文化,有修养,办事稳重。

但问题是,他是省城人,父母都是干部,家在省城。

倪丽华要是嫁给他,就得去省城生活。

“丽华要是嫁到省城,那合作社的事怎么办?”曹山林担心的是这个,“加工厂、直营店、外贸业务,现在都靠她。

她要是走了,谁来接?”

“丽华说了,她就算嫁到省城,也会继续管合作社的事。”倪丽珍说,“志远也支持她。

说可以在省城安家,但丽华的工作不受影响。

而且,丽华在省城,对合作社的业务更有好处。”

“话是这么说,但……”曹山林叹了口气,“丽华为了合作社,为了这个家,付出了多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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