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·第二章 热面
一
1935年3月8日。
下午五点四十分。
上海。
新闸路。
沁园村。
阮玲玉寓所。
阮玲玉从法院回来了。
她赢了。
法官驳回了张达民的诉状。
侵占。
伪造文书。
通奸。
三条罪名。
一条都不成立。
张达民坐在原告席上。
脸白了。
嘴张着。
像一条被摔在地上的鱼。
阮玲玉站在证人席上。
她说了。
一件一件地说了。
从十五岁开始。
从张达民抽大烟开始。
从他花她的钱开始。
从他打她开始。
从她每个月给他一百块开始。
她说了整整两个小时。
法官听了。
旁听席听了。
蔡楚生听了。
记者听了。
所有人都听了。
她赢了。
她站在法院门口的时候。
阳光照在她脸上。
三月的阳光。
不暖。
但亮。
她抬起头。
天很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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