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检走到法庭中央。
"陆女士,请你陈述你和白若梅的关系,以及你保管证据的经过。
"
陆芳华点了点头。
"我和白若梅是大学同学。
毕业之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。
二十五年前,白若梅怀孕后被沈振远控制,无法与外界联系。
但在她被控制之前,她把一部分证据交给了我。
"
"什么证据?
"
"一份日记和三段录音。
日记记录了沈振远从追求她到控制她的全过程。
录音是沈振远和她之间的对话,内容涉及沈振远威胁她、限制她人身自由的具体言辞。
"
王检示意法警把已经提交的证据材料拿出来。
"这些证据已经提交给法庭,编号为控方第八号到第十一号证据。
陆女士,这些证据在你手里保管了多少年?
"
"二十五年。
"
"这二十五年里,有没有人试图让你交出或销毁这些证据?
"
陆芳华的目光扫过被告席。
"有。
"
"谁?
"
"沈振远。
"
旁听席又开始议论。
法官敲了两下法槌。
陆芳华继续说。
"沈振远在去世前两年,曾经两次派人来找我。
第一次是一个姓周的律师,拿着一份协议书,说只要我交出白若梅的东西,沈氏集团可以给我三百万。
我拒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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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关系(1/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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