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雷锋(3/5)

白宝国毫无预兆的抬起腿,一脚侧着踹在了小克的膝盖上。

用的力度应该很大,小克身子一晃极其狼狈的就趴在了地上,脸色通红的吼着。

“妈的!

砍死他!

!

!”

白宝国听见这话才彻底的笑了,脸色慢慢变得狰狞,然后冲着那些对自己挥舞砍刀的混子扑了上去。

“看样子谁都把我给忘了!

!

操你们妈的!

!

!”

八十年代出头的老混子,通常都有两个特征。

一是能打,二是有脑子。

有脑子是为了能安全的活下去以及上位,能打则是为了服众。

而且那确实是个靠刀吃饭的年头,用枪的人也有,但大多都只会让人瞧不起而已。

或许外人很难想象,明明用枪就能解决很多事,为什么黑道的人会选择用刀。

其实答案很简单。

枪,只会让人怕你。

拳头,会让人怕你,也会让人服你。

像是白宝国王庆山这一类的人,就不会有任何类似“没枪他算个jb”的评价。

如那句话所说的,杀一人是罪屠万人是雄。

你能单挑打赢别人不算本事,你能一个人打七八个那才叫本事。

就是在这种扭曲的环境下,那个年代出现了许多在现在人看来不合常理的怪物,白宝国就是其中之一。

小克可是知道白宝国的本事,所以他压根就没想这场战斗会很轻松,可在他见到白宝国身上挨了不轻不重的一刀后,他觉得奇怪了。

妈的,白宝国不该这么弱啊,他原来可是.

.

.

.

.

.

“白宝哥!

!

!”二哥大喊了一声,一看白宝国身上见红了,他稍微想了想,还是咬着牙义无反顾的冲进了扭打的人群里。

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。

二哥就是这样的人,而白宝国则是一开始就猜出了他是这样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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