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子的游泳池边,林仪坐在一张藤椅上。
月光下游泳池里的水面泛着一层浅蓝色的光泽,林仪就坐在那张藤椅上,微微仰着头,看着天上的月亮。
夜风从院子那头的香樟树缝隙里穿过来,轻轻吹动她的衣角和额前的碎发。
方旭在窗边站了一会儿,收回视线,转身准备走出房间。
他转身的时候脚碰到了什么东西,是林仪放在窗边的行李箱。
箱子没有锁上,他那一脚把它碰倒了,箱子的侧拉链滑开,里面的东西散落了一地。
方旭蹲下来收拾。
衣服、洗漱用品、几本书、一个文件夹,他把这些东西一样样地捡起来,塞回箱子里。
捡到一个翻开的小本子时,他随便扫了眼,但第一行字把他钉在了原地。
【固定事件:两次共同用餐,一次共同睡眠。
每周至少触发该事件一次。】
然后下面跟着一小段批注:【但他与白萱儿同居后未再要求该事件,说明白萱儿也可完成该事件。】
他蹲在地板上,盯着那行字看了好几秒,然后继续往下看。
最开始的部分是他的行程规律,林仪记录了他做哪些事有固定周期,哪几天会来,来的那几天会做什么,做完之后会有什么变化。
每一条都是具体的、带时间的,像是一份实验观察记录。
【结论:除开固定事件外,会触发不定期的、无规律的“事件”,据行为观察,他极度避免该类事件未完成的后果。】
下面跟着一小段批注:【这是他需要我的原因?】
方旭微微吸了口气,继续往下看,林仪将每次“事件”列表,最后用红笔圈出来了一部分内容。
【关于“事件”:】
【症状】:会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开始执行某个特定行为,行为本身通常缺乏理由,且完成后他会立刻停止。
【特征】:行为的发生可能带有明确的时限,且大部分情况下以“完成后立刻恢复原状”结束。
【行为对象】:白萱儿,我。
下面跟着一小段批注:【颜颜(疑似第三对象?)但不确定是与我重合,还是作为第三对象独立存在。】
方旭翻到下一页。
【白萱儿——第一事件对象。
她不知道这件事,他应该是刻意不让她知道,他对她的态度和对我不同,更接近“保护”。】
【猜想:她在他的“优先级”里高于我。】
【我——第二事件对象。
我的出现可能比白萱儿更早?
但我不确定,他一开始对我的奇怪行为,以及拒绝白萱儿的行为,是否可以说明当时我的“优先级”在白萱儿之上?
但就现在来看,他更加关注白萱儿的行为与感受。】
下面跟着一段话,打了一个问号。
【这是他的主观意愿?
还是因为我的拒绝,“优先级”发生了变动?】
再往后是林仪未完成的表格,那些空白部分可能是记录以后还未发生的“事件”,以及林仪写下的像是随笔的几句话。
【也许约束他的东西,本身也有某种规则,它不希望他的生活彻底崩掉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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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7章 她的猜想(二)(2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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