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会一直一直住在这里(3/3)

“当然,宁宁和妈妈会一直一直住在这里。”

听到陆景川肯定的回答,宁宁更高兴了,开心地摆弄桌子上那些玩偶。

苏念禾直到此时才反应过来,她和陆景川之间达成的契约,似乎没有约定到期日。

他们甚至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,约定她该履行哪些义务。

当初陆景川大笔一挥,给她写了四千五百万的支票,再转了五百万的现金到她账上。

然后说一句:“从今天起,你就是陆太太了。”

再接着,两人领了证,成了合法“夫妻”。

苏念禾自以为的是,等到陆家的生意好起来后,陆景川应该就不需要她了吧。

可是刚才陆景川却对宁宁说,她们会一直一直住在这里。

这又是怎么回事?

五千万——卖身契?

不行,得找个机会和陆景川问清楚。

之前因为看到五千万高兴过了头,稀里糊涂地进了门。

但是现在慢慢清醒过来了,总要把这五千万的责任和义务给圈定清楚咯。

她可不想做个失职的“员工”,毕竟五千万可不是小数目。

她要对得起这笔钱,更要对得起支付这笔“佣金”的老板。

拿了钱,服务要到位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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