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章 搞钱第一步,先遇守财奴(3/3)

财务透明,拒绝贪污:

林川深知信任危机是最大的障碍。

他在公约里白纸黑字写明:所有账目公开!

每一两银子买了几块砖、雇了几个工,全部贴在集市口的告示牌上。

谁不放心,随时查账!

剩余的钱存入专库,只能用于集市维护。

县太爷想动?

门儿都没有!

官府兜底,政治背书:

最狠的一条来了。

林川承诺:如果三年内回不了本,县衙从商税里补足差额!

虽然这是拿未来的钱填现在的坑,但这态度摆出来了。

更绝的是,他在公约里加上了一条“反贪条款”:严禁任何官吏借机摊派!

违者开除,杖刑三十,并将劣行在全县申明亭挂三天!

林川甚至拿着这份公约去找知县吴怀安签字画押,还要去应天府备案。

有了这份备案,若是知县等人敢贪,本主簿亲自上书都察院弹劾!

这就相当于给大户们吃了一颗定心丸:这事儿不仅县里管,上面也看着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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